控 告 状
控告人:胡xx,男,汉族,57岁,系林州市城郊xxx村人,现住本村。电话: 被控告人:胡xx,男,汉族,60岁,系林州市城郊xxx人,现住林州市曲山水泥厂家属院。 案由:故意伤害 控告请求: 1、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。 2、依法责令被控告人胡xx赔偿控告人胡来昌医疗、护理、误工等一切经济损失。 事实与理由: 二OO五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时许,被控告人胡xx未经控告 人胡xx同意即到胡西峪老村上去刨属于控告人胡xxx家的洋槐树。控告人看到后即劝阻其不要这样,不料被控告人胡有伏用拳头朝我头部、面部等处乱打数下,控告人的右眼被打伤,现在头痛、头晕、恶心并已到林州市人民医院去诊疗过。 被控告人胡xx殴打控告人胡xx时,有于xx、郭xx等人在场看到来。 综上所述,被控告人胡xx强行刨挖控告人的树木并殴打控告人胡xx致伤,其行为已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严惩打人凶手胡xx。
此致 林州市公安局 控告人:胡xx 2005年3月18日 |